▲張淑晶吞女醫師借款64萬元,今敗訴確定。(圖/記者楊佩琪攝)
記者吳銘峯/台北報導
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,2012年3月間以銀行借款即將到期、利率大幅提升為由,向昔日閨密、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借款64萬元,雙方約定1年後還款。但張淑晶事後利用各種理由拖延,女醫師起訴求償,張女一審敗訴,案經上訴,二審高院24日仍判決張女敗訴,須賠償64萬確定。
張淑晶因多次坑殺房客,爆發多起糾紛,在網路上被起底後,新北地檢署認定她坑殺160人,3年多前對她提起公訴。一審新北地方法院7月初針對她坑殺78人的部分判刑,總計判刑8年2月,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,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。
而張淑晶與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,多年前因處理購屋事由,變成閨密,2人間有許多金錢往來。但2013年間,雙方因金錢往來帳目不清,最後撕破臉鬧進法院,除本案外,雙方間另有6件以上官司,正在法院進行審理中。
本案係因張女於2012年3月間,藉口向花旗銀行的借款即將到期,恐借款利息大幅增加,因此向女醫師借款64萬元,償還銀行借款,雙方約定1年後清償,女醫師遂於當年4月2日匯款64萬元進張女帳戶。但1年期滿後,張女以經濟狀況欠佳、股票遭套牢等由,託辭不還,女醫師逼張女簽下借據,並對其電話錄音後,以此為證,向法院起訴求償。
法院審理時,張女拒絕清償,辯稱當年4月2日匯款,實際上是女醫師先前向她借錢的還款,並非她向女醫師借錢;另外她也主張女醫師侵占她名下的股票,先前幫女醫師墊款上百萬元,女醫師都沒償還,所以拒絕賠償64萬元。但一審法院仍依雙方對話錄音紀錄,認定張女向女醫師借款,判決張女敗訴。案經上訴,二審高等法院於24日宣判,高院駁回張淑晶上訴,仍判決張女須賠償64萬元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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